一名男子在十余年内多次犯盗窃罪入狱,在服刑期因患肺结核保外就医,在外就医期间,仍贼心不改,最终多行不义必自毙,落入法网后悔迟。近日,香河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这起反复盗窃案。
被告人崔某,先后因犯盗窃罪于2002年9月26日被香河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于2005年3月4日被香河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崔某于2005年5月12日在河北省太行监狱服刑,期间表现良好,减刑16个月。2012年1月17日,因患肺结核被批准保外就医。
保外就医期间,崔某仍贼心不改,于2013年2月1日13时45分许来到香河县某村车某家中,趁家中无人,盗走一枚金戒指和一对金耳环,于2014年7月17日被抓获。
香河县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崔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入户盗窃,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崔某在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前,又犯新罪,应对新罪作出判决,把前罪没有执行的刑罚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数罪并罚。根据被告人崔某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悔罪表现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判处崔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与前罪盗窃罪所判有期徒刑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未执行完毕刑期十一个月零六天,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二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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