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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汉受雇摔伤瘫痪在床 主审法官亲力执行终获偿
作者:王晓羽  发布时间:2016-07-21 16:05:39 打印 字号: | |
  7月5日,安次法院仇庄法庭收到一面写有“人民公仆 无私奉献”的锦旗,这面锦旗来自于一位感激涕零的六旬老太……

  近日,仇庄法庭受理了一起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案。原告是老汉解某,在廊坊某投资有限公司开发(下文简称投资公司)的4S店建筑工程施工中不慎摔伤,该工程系陈某以个人名义承接,陈某又将工程部分分包给了史某和李某,解某受雇于史某和李某。解某摔伤后,史某和李某将其送往廊坊城南骨科医院治疗,因伤势严重,又几经转院至北京积水潭医院和北京博爱医院。经鉴定,解某的伤势被评定为一级伤残及完全护理依赖(一级护理)。

  原告解某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将史某、李某、陈某、投资公司、4S店一并诉至法院,请求上述被告赔偿。

  法院经审理依法做出判决,史某、李某、陈某和投资公司承担75%的赔偿责任,共计人民币850860.47元。

  判决依法送达后,四被告迟迟不履行判决。解某是家中的顶梁柱,家里的全部经济收入都来源于他,如今解某瘫痪在床,家里不仅失去了经济来源,还要支付大量的医药费,解某妻子百般无奈,几次找到案件的主审法官于丙浩哭诉,鉴于解某的特殊情况,于丙浩法官亲自与四被告联系,从理性的法律角度,向他们明理析法,告知他们在被告拒不履行判决时原告享有的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相关权利,并向其明示构成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的法律后果;从人情的感性角度,于法官向四被告讲述原告家中的困难情况,拿不到赔偿款他们一家很难继续生活。经过几次坚持不懈的努力,四被告终愿履行判决,将赔偿款交到解某妻子手中。

  解某妻子,一位已过六旬的农村妇女,面对为她提供无私帮助的法官,面对手中的赔偿款,她忍不住落泪,虽然她没有华丽的言语,但她以紧握法官的双手和感激的泪水表达了她内心深处的感激之情!
来源:安次区法院
责任编辑:刘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