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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河县法院全力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
作者:马战强  发布时间:2017-10-23 15:07:28 打印 字号: | |
  今年以来,香河县法院把“基本解决执行难”作为大事来抓,把提高执行质量和效率作为执行工作的着力点,不断探求执行工作的新思路、新措施、新方法,执行工作取得了前所未有的好成绩。共执结案1449件,结案标的17500余万元,曝光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385人,先后对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被执行人拘留58人,罚款34人,查询被执行人银行存款、车辆、房屋、土地等共计1473次,促使一批执行“老赖”履行了义务,树立了司法权威,维护了申请人合法权益,赢得了人民群众的赞誉。

  一是强化司法宣传。该院非常重视司法宣传和社会舆论导向,充分利用当地新闻媒体、网站、报刊、网络、公告及院内电子显示屏、电子触摸屏等载体,对执行工作进行广泛的宣传报道,积极引导正确的司法舆论导向,广造声势。在宣传方向上,抓住拒不执行的典型案例,严厉打击,发挥舆论引导、警示、威慑的宣传作用,实现“执行一案,威慑一片,处罚一人,教育一批”的作用。与此同时,将执行公告和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县城乡镇人流集中区域张贴公示,并通过县电视台等媒介全面曝光被执行人名单。对一些疑难、复杂、当事人情绪激烈的案件,邀请社会各界开展听证活动,最广泛地听取群众意见,追求执行案件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二是注重制度建设。按照用“制度管人、管事”的要求,不断深化执行工作机制改革,制定和出台了《执行案件流程管理规定》、《执行案件督办制度》、《执行信访首问制度》等多种制度,特别是强化了执行疑难案件的研究制度,制定符合实际情况和便于操作的《案件执行操作规范》,统一执行案件操作规程和结案标准,增加了案件执行的透明度和规范性,提高了执行效率,有效防止了执行人员办关系案、人情案及办事拖拉、作风粗暴、违法执行现象的发生。

  三是协调联动。该院主动争取县委政法委、人大领导的大力支持,建立以法院为主,公安、检察、城建、国土、金融、财政、房管、工商等职能部门参与的联动协作执行工作机制,形成了“党委领导、法院为主、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支持配合”的工作机制,发挥多方作用参与支持执行,形成社会合力。该院主动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通过与公安局的密切配合,严厉打击暴力抗拒执行、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移送公安机关侦查拒执罪3件3人。充分利用“点对点”查控系统,不断对被执行人存款、房产、土地、车辆、股权等信息进行调查。在组建多家“执行联动机制”成员单位的基础上,聘请村级执行联络员,将联动机制成员单位延伸到村一级,依靠全社会力量来共同破解执行难问题。

  四是强化信用惩戒。该院采取有效措施,对“老赖”展开强烈地反规避执行攻势,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把落实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公示制度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综合运用网络、报纸、电视、户外电子显示屏等方式将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进行曝光,限制失信被执行人乘坐飞机、动车,办理贷款、商业注册等。将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165名被执行人照片和基本信息制作成“大头贴”公告,在法院门口显著位置张贴。综合运用微信公众平台、县新城广场大屏幕、各社区街道公告栏等方式曝光385名失信被执行人,促使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如张某欠款一案,张某以企业运营情况差为由,拒不履行义务。执行干警经多次执行无果后,将该案执行情况在媒体进行曝光。张某为了企业的声誉,主动到法院以现金和实物抵顶方式,履行了义务。

  五是强化作风建设。该院进一步加强执行队伍建设,院领导经常深入各个执行小组,了解执行工作进展,研究解决执行难题,调动执行干警工作热情。飓风专项活动期间,各执行小组采取“五加二”、“白加黑”工作模式,除正常工作日开展执行外,全体执行人员,取消节假日和双休日,打破八小时工作制,早出晚归,采取围、截、蹲、堵、守等传统做法,边摸排,边执行,积极探索和研究案件执行措施,采取“凌晨执行”、“夜间行动”、“节假日行动”等灵活方法,实现了“零库存、零积案”。

  六是强化执行效果。坚决摒弃陈旧的机械执法、就案办案观念,采取“刚柔并济”的工作方法。对那些生活极为困难的申请人因得不到及时有效的救助,感到无助、绝望,对执行产生误解的,采取多渠道社会救助办法,有效解决、缓解了特困申请人之困,彻底消除了矛盾、化解了纠纷。针对被执行人有能力履行义务,而不主动履行义务,有意规避执行的,从被执行人社会关系入手,深度发掘社会资源,采取“曲线执行”方法,从被执行人社交圈子里德高望重的人、好朋友、亲人等社会关系入手,进行曲线说服教育,给其强大的社交生活压力,促其自动履行义务。对那些有履行能力却长期外逃的被执行人采取“悬赏公告”等执行方法,在被执行人住地张贴公告,在网站发布失信信息等方法,利用“要面子”的强大社会舆论,使被执行人家属、亲戚主动说服被执行人履行义务或积极地代其履行义务,达到“案结事了”的目的。

  七是坚持执行强制。该院坚持严肃执法,穷尽一切法律手段,破解执行坚冰。在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手续完备的前提下,对有履行能力、拒绝报告财产状况或虚假报告财产状况、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依法采取查封、冻结、划拨、搜查及拘留等措施。6月13日晚,该院4名执行干警前往某村王某家夜间执行。王某态度恶劣,坚称无钱给付,拒不履行法定义务,鉴于王某拒不履行法律义务,执行干警对其采取了拘留措施,使王某切实感受到了法律的威严,真心悔过,表示愿意履行应尽的义务,并作了保证。
来源:香河县法院
责任编辑:刘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