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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城法院:微信视频远程诉前调解跨省离婚案
  发布时间:2020-03-24 13:52:11 打印 字号: | |

323日上午,大城县人民法院平舒法庭通过微信视频方式,首次远程诉前调解一起跨省离婚案。

原告张某(女)与被告赵某(男)于2010年登记结婚, 2013年生育一子赵小某。由于婚前疏于了解,婚后感情一般,双方常因家庭琐事发生争吵,导致夫妻矛盾不断升级。2018年初,赵某携子返回黑龙江原籍。同年11月,张某诉至法院要求与赵某离婚被法院驳回后,至今双方未能和好。2020年3月中旬,原告将离婚诉状再次递交法院。

法庭负责人了解情况后,遂通过电话与被告取得联系,被告表示同意离婚,孩子抚养费可以再行协商。因目前在黑龙江省鸡西市生活,与大城相距有1400多公里,再加上疫情和工作原因,无法到庭办理相关手续。

 

法庭结合该案实际情况,考虑到正处于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在确保程序合法、有效的前提下,征得原、被告双方同意,并确认双方当事人身份信息无误,决定建立该案微信调解群,通过微信视频方式组织双方调解。因赵某工作需每隔10天才黑白班倒班一次,故将调解时间定于3月23日上午10点,即赵某白天休息的时段。调解中,双方当事人通过微信视频远程直接对话,法庭负责人就孩子抚养费问题析理明法、情理交融,法庭工作人员用执法记录仪进行同步录音录像,经过半个小时的调解,双方最终达成调解意见:同意离婚,孩子由被告抚养,抚养费由被告自行负担。法庭制作调解协议,并由双方在微信调解群内进行确认,调解书将通过邮寄方式送达双方当事人。一起跨省离婚案零距离圆满解决,双方当事人均对微信调解的效果表示非常满意。

 

自新冠病毒疫情防控以来,大城法院筑牢诉前调解司法防护墙,开创“指尖调解”、“一案一群”工作模式,累计成功调解各类民事纠纷30余起,为企业及个人追偿资金达170余万元,极大节省了当事人诉讼成本和司法资源,真正做到防控疫情和诉前调解“两不误”,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来源:大城法院
责任编辑:邢顺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