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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诉讼服务引导
  发布时间:2022-03-18 15:56:50 打印 字号: | |

一、在线办理

疫情防控期间,为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降低感染风险,请优先选择在线方式办理立案、阅卷、案件查询、提交材料、申请调解、执行等诉讼服务事项。在线办理平台如下:

(一)河北法院电子诉讼服务网(http://www.susong51.com/

进入登录页面后,可通过手机号,身份证号,用户名进行登陆,未注册用户需要首先进行注册后再进行登陆。

 

登陆该系统后,相关当事人可在系统办理网上立案、申诉信访、网上交退费、网上阅卷、网上质证、文书签收、材料补交等诉讼业务。

 

 

(二)河北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小程序

微信小程序搜索‘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小程序’进行微信登陆认证后,可实现网上立案、案件查询、诉讼交费、诉前调解、手机阅卷、法律查询、网上保全等功能。

 

 

(三)人民法院律师服务平台(http://lspt.court.gov.cn)

执业律师在该平台进行身份核验后,方可进行系统登陆 

 

登陆后可以全国通办网上立案、网上申请、网上庭审、网上辅助等业务。以及可以在线使用诉状助手,法院导航等实用小工具

 

(四)人民法院调解平台(http://tiaojie.court.gov.cn)

该系统可实现调解申请、案例查询、查询调解指南、法院导航,在线咨询等功能。如果您同意案件诉前调解,我院干警和调解员会及时跟进,促使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并引导即时履行。

 

 

(五)人民法院网上保全平台(https://baoquan.court.gov.cn/

提供一站式的网上保全服务,可实现诉前,诉中的保全申请,进行线上担保费用的缴纳,法律法规、保全案例等功能

 

 

(六)互联网庭审

根据当事人申请,对确需开庭案件,依据《人民法院在线诉讼规则》,我院将采取互联网开庭的方式进行线上审理。具体操作指南请与案件承办法官联系。

 

(七)“阳光执行”微信小程序

当事人可以通过“阳光执行”微信小程序查询案件进度、执行轨迹。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及其财产线索的,直接电话联系办案法官。

 

 

 

(八)电子送达

如果您同意案件电子送达,我院将通过送达平台向您发送短信,您只需点击短信链接即可查看诉讼文书,完成送达。

二、申诉信访

疫情防控期间,尽量避免或减少以走访的形式反映诉求,有申诉信访需求的群众可通过信件、电话等非接触式反映诉求。本院将认真负责地办理好信访群众通过各种途径反映的问题,依法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来源:廊坊中院
责任编辑:邢顺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