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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法院“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系列活动】香河县人民法院开展“清理长期未结案件攻坚月”活动
  发布时间:2022-05-11 08:44:50 打印 字号: | |

香河县人民法院在开展“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中坚持高站位,以切实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为目标,以提升审判质效为抓手,扎实解决群众关心的难点热点问题。针对长期未结案件,开展“清理长期未结案件攻坚月”活动,利用五月份一个月时间内将所有非法定事由一年以上未结案件全部清零、一年以上因法定法定事由未结案件依据评查结果逐案制定结案节点期限,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

一是强化审限意识,规范流程管理。加强对超过15天、30天、60天未开展审理活动案件的清查整改。通过自查、互查,审管办每周三个时间节点整体评查通报,强化员额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的审限意识、效率意识。通过审判流程监控,延审、扣审等事项先由分管院长严格把关,说明延审扣审的具体时间节点和理由,最后报院长亲自审批,杜绝“边清边积”问题,实现收结案件良性循环。

二是逐案排查梳理,制定审理方案。对非法定事由未结案件进行排查梳理,承办法官根据案件情况制定审理方案、结案时间,并将情况报分管院长。对五月底不能及时审结的,由分管院长亲自参与研究,做到逐案听取未审结原因、逐案研究、逐案督促,确保月底全部清零。

三是加强清案管理,确保清案质量。每周通报全院清案进度,未审结原因、已采取的措施等基本情况,做到好中求快,决不为了赶进度,走程序、走过场而忽视案件质量,切实加强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完善工作措施和工作预案,确保清案质量。
四是明确案件职责,严格责任追究。对因鉴定、评估、拍卖等原因无法及时结案的,启动相关问效机制。对因工作懈怠未能在期限内结案承办人进行通报批评,取消承办人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对因审判人员懈怠致使案件久拖未结,造成严重后果,影响法院形象的将对承办法官启动问责追责机制。

 

 
来源:香河法院
责任编辑:邢顺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