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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色人民陪审员工作】之五:霸州法院篇
  发布时间:2022-11-08 11:00:27 打印 字号: | |

 开栏寄语   

 人民陪审员制度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在司法领域的重要体现。一直以来,它在司法实践中对于推进司法民主,促进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等方面产生重大影响。今年6月,特别是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来,廊坊两级法院深入贯彻落实廊坊中院党组和廊坊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马大壮同志在廊坊市法院系统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政治集训会上的讲话精神,全力深化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廊坊法院以制定出台的《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使用办法(试行)》为契机,全面启动人民陪审员的推荐、抽选工作,并将“特殊选任”挺在前面列为重点内容,以此作为推动廊坊中院“司法民主推进工程”的重要抓手之一,进而将“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具体到审判实践的实处。在人民陪审员工作推动中,全市法院立足审判特点,结合自身优势,整合资源,集思广益,挖掘潜力,创新突破,呈现亮点,形成了“一地方一特色”的局面。为便于借鉴,将这些做法和特色,专门开辟【特色人民陪审工作】专栏,陆续予以转发推广,供大家借鉴。今天,推出的是第五篇——霸州法院“人民陪审员入法官工作站”,推动诉源治理深入开展。

 霸州法院“人民陪审员入法官工作站”推动诉源治理深入开展

 人民陪审员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民民主在司法领域的重要体现。自廊坊中院制定出台《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使用办法(试行)以来,霸州法院立足自身优势和审判实际,以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为目标,以深化廊坊中院“司法民主推进工程”为依托,积极打造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新模式,探索出一条“人民陪审员入法官工作站”的新思路,有效推动司法民主与诉源治理同频共振、协同发展,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使用工作呈现出新风貌。

 选定培训基地,充实诉源治理力量。人民陪审员的选任和培训工作是发挥陪审制度优势的重中之重,新选任的人民陪审员往往因为专业水平和实践经验不足,无法立即投入到陪审工作之中。为了解决这一难题,霸州法院决定探索一种“传帮带”式的培训方式,采用形象、直观的做法引导陪审员如何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目前已经选定南孟镇、岔河集乡、煎茶铺镇、东杨庄乡、王庄子镇、堂二里镇、辛章开发区和东段乡的8个法官工作站为人民陪审员的培训基地。为了增强培训课程的实效性,霸州法院返聘了5名经验丰富的老法官在南孟、岔河集、煎茶铺、东杨庄和辛章开发区这5个法官工作站“现场授艺”,其他三个法官工作站由对应的中心法庭“选送教员”。基本模式是采用“现场教学”的方式,在解纷实践中传授法律实体、程序规定,通过处理具体纠纷的司法经验以及纠纷争议法律焦点的精准把握,培养陪审员的法律思维、审判技巧。经过这种培训,陪审员能够很快适应角色,投入工作。

 统筹陪审资源,融入诉源治理格局。经过多轮次业务培训、积累大量实践经验、陪审经验丰富、法律业务素质高的人民陪审员,是法院审判工作的巨大财富。但限于陪审案件数量一般不超出30件的规定,一定程度上造成了优秀司法资源的闲置。霸州法院创新“人民陪审员入法官工作站”的工作模式,在尊重人民陪审员个人意愿的前提下,选任8名人民陪审员与8名人民调解员进驻8个法官工作站,实行合作制。选任的陪审员都是工作站所辖乡镇村街的居民,对家乡有很深厚的情感,能够积极热情地投入工作。陪审员进驻法官工作站不是参与陪审,而是参与诉源治理。他们凭借自身的知识体系、地域和行业优势,通过入站化解矛盾,积极融入基层治理大格局,尽力做到问题不出门、矛盾不上交,推进了“坚持把非诉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诉源治理工作新格局。

 扩展宣传平台,推动诉源治理增效。人民陪审员作为“不穿制服的法官”,与当事人在感情沟通和心理交流上有着天然的认同感,有着易于为当事人接受、信任等优势,善于将专业的法律知识转化为通俗易懂、形象贴切的群众语言,在化解社会矛盾中发挥着独特的作用。法官工作站为人民陪审员推进诉源治理提供了更为广阔的平台。在日常调解工作中,人民陪审员将其在陪审活动中所经历的、感受到的法律精神、了解到的法律规定以及法官对具体案件的评判结果和裁定理由带回到人民群众的生活中去,以案释法,化解矛盾,能够更加深入地影响、矫正和规范社会行为,有利于提高公民的法治意识、深化司法民主、促进基层治理,更有利于推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氛围的养成。

 

 
来源:廊坊中院
责任编辑:高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