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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决打击防范非法集资(十一)】廊坊中院:不慎参与非法集资 固定证据及时报案
  发布时间:2022-06-20 08:56:59 打印 字号: | |

集资参与者一旦掉入非法集资的陷阱,不要抱着侥幸心理,期望非法集资者按期还本付息,更不能再向非法集资者注资,以免造成更大的损失,而应当向有关部门举报,让有权部门进行追赃挽损。参与集资人可以向当地行业主(监)管部门、公安机关和处非工作牵头部门进行举报。

核实情况后,确认涉嫌非法集资的,有关部门将冻结集资组织者的有关银行账户,查封扣押其有关资产,防止集资组织者挥霍或转移资产,最大限度减少参与集资者的经济损失。

 
来源:廊坊中院
责任编辑:邢顺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