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栏寄语
人民陪审员制度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在司法领域的重要体现。一直以来,它在司法实践中对于推进司法民主,促进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等方面产生重大影响。今年6月,特别是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来,廊坊两级法院深入贯彻落实廊坊中院党组和廊坊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马大壮同志在廊坊市法院系统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政治集训会上的讲话精神,全力深化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廊坊法院以制定出台的《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使用办法(试行)》为契机,全面启动人民陪审员的推荐、抽选工作,并将“特殊选任”挺在前面列为重点内容,以此作为推动廊坊中院“司法民主推进工程”的重要抓手之一,进而将“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具体到审判实践的实处。在人民陪审员工作推动中,全市法院立足审判特点,结合自身优势,整合资源,集思广益,挖掘潜力,创新突破,呈现亮点,形成了“一地方一特色”的局面。为便于借鉴,将这些做法和特色,专门开辟【特色人民陪审工作】专栏,陆续予以转发推广,供大家借鉴。今天,推出的是第六篇——《香河法院坚持“六突出六确保”,擦亮人民陪审员“国字号”金招牌》。
香河法院坚持“六突出六确保”擦亮人民陪审员“国字号”金招牌
曾作为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走在全国法院系统前列的香河县人民法院,在成绩面前不自满,加压奋进再争先,尤其在廊坊中院开展司法民主推进工程以来,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和市中院新出台的人民陪审员工作办法要求,立足发展司法领域全过程民主,不断完善人民陪审员,特别是“特殊选任”陪审员程序,扩大人民陪审员参审范围,健全人民陪审员履职保障制度等,进一步做靓更高水平的人民陪审员工作,擦亮了人民陪审员这块熠熠放光的“国字号”金招牌,扩大了司法效应,促进了司法公正,增强了司法公信,为全力打造“司法领域全过程人民民主”提供更有力支撑。
一是突出随机+特殊选任,确保全民参与。该院把人民陪审员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纳入工作范围,在计划中专题安排布置人民陪审员工作,成立人民陪审员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人民陪审员具体工作。为拓宽人民陪审员来源渠道,充分利用多元化媒体形式,在县电视台等媒体,在法院官方网站、微博设置专栏,发布选任人民陪审员公告。该院坚持随机选任加“特殊选任”相结合,坚持广泛选任原则,从社会各阶层、各行业中选任人民陪审员,经过选任公告、随机抽选、资格审查等程序,确定拟任人民陪审员165名。在具体选任环节中,建立特殊选任人才信息库,注重从医疗卫生、妇联、教育、交通、建筑等部门选任社会阅历深、工作经验足、综合素质好、年富力强的30余名专业人员担任人民陪审员。其中,随机抽选132名,组织推荐和个人申请33名,最后由院长提交县人大常委会予以任命。现有人民陪审员呈现出整体文化素质高、人员覆盖面广的特点,充分保证了人民陪审员队伍的政策理论水平和参审能力,突出了人民陪审员的广泛性和群众性。
二是突出科学管理,确保参审规范。该院确定由政治部负责对人民陪审员管理、培训、考核和补助发放等日常管理工作,有效提高人民陪审员参审能力。为促使人民陪审员正常履职,防止出现少数人民陪审员过多参审而成为“陪审专业户”现象发生,建立均衡参审机制,规定每个人民陪审员年参审案件至少3件以上,最多不超30件。同时,确保人民陪审员管理系统与审判系统数据对接,建立人民陪审员基本情况、专业特长、参审时间信息库等,建立科学的随机抽选排案机制,逐步加大随机抽取公开力度,人民陪审员参审率为95%,确保参审公平公正。为避免人民陪审员“没有时间”参审障碍,根据人民陪审员本人填写的《人民陪审员参审表》确定适宜参审时间,解决工陪时间冲突,随机、错时确定参审人民陪审员。利用人民陪审员信息管理系统平台,在电脑随机摇号系统中设定自动屏蔽功能,对已达到参审30件的人民陪审员实行摇号屏蔽。
三是突出制度保障,确保长效长治。为提升人民陪审员管理规范化水平,加强统筹协调,强化保障措施。在政治部增设人民陪审员管理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政治部副主任兼任,确保对人民陪审员日常化管理,有人抓、有人管、管得好。在机关、法庭专门安排人民陪审员专用办公室、休息室、停车位,制发人民陪审员通讯录。着力加强制度建设,制定《人民陪审员管理办法》《人民陪审员履行职责考核办法》《人民陪审员参审补助发放办法》等制度,对人民陪审员实行量化打分,为每名人民陪审员建立工作档案,每年对人民陪审员参审情况,包括参加学习培训、庭审配合、裁判结果等进行量化评分考核,作为年终评优选先重要依据。每年评选出10名表现优秀的人民陪审员,并予以大力表彰。强化激励机制,在县委、县政府大力支持下,人民陪审员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专款专用。补助标准每参审1件案件最低补助100元误餐及交通费,刑事案件每件200元,年发放补助资金近18万元,解决人民陪审员后顾之忧,让人民陪审员安心履职。统一制作“人民陪审员之家”牌匾,悬挂在人民陪审员家门口,向社会公开亮出人民陪审员身份,激发人民陪审员工作积极性和职业尊崇感。
四是突出参审职权,确保全面参与。为解决人民陪审员“陪而不审”“审而不议”问题,在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过程中,充分保障人民陪审员阅卷、调查、发问、评议、表决等权利。该院合理界定并适当扩大人民陪审员的参审范围,原则上普通程序案件一般都安排人民陪审员参加。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参审参调作用。开庭前,审判长向人民陪审员介绍案情,查阅案件,在案件审理时,审判长让人民陪审员按照分工,适时发问,充分发表对案件事实的认定和适用法律的看法。评议时人民陪审员先发言,合议庭必须首先征求和听取其意见,充分采纳其合理意见和建议。人民陪审员和主审法官意见有重大分歧时,由审判委员会把关,确保案件质量。另外,为每个法庭配备8名以上人民陪审员,开展调解、法治宣传等工作,基本做到人民陪审员工作全覆盖。在多元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上,通过增加人民陪审员数量,推行“2名法官+3名人民陪审员”“3名法官+4名人民陪审员”等模式,审理解决争议较大的民事案件,在改革完善陪审制度、深化司法民主上迈出更大一步。
五是突出素质提升,确保履职水平。为提高人民陪审员履职能力,实行宣誓履职制度,公开承诺,实现陪审专业化。每年举办至少2次人民陪审员集中培训授课。合理设置培训课题,更加侧重对人民陪审员权利义务、审判程序、证据认定、司法礼仪等内容培训。创造自学条件,为人民陪审员订阅、购买《人民法院报》等法律报刊书籍,设立人民陪审员图书室,在局域网开设“人民陪审专刊”栏目,搭建陪审工作交流平台,提升人民陪审员主动学习积极性。重点加强人民陪审员庭审能力培训,定期开展人民陪审员业务练兵活动和庭审观摩,参与案件调解、执行,参加对重大、疑难案例研讨活动,使人民陪审员在实践中提高驾驭庭审、提高分析案件能力。建立人民陪审员微信交流群,由政治部工作人员任管理员,更新群内信息,及时发布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在疫情严重时充分发挥信息化优势,利用腾讯会议、钉钉软件举办人民陪审员线上培训。人民陪审员参与业务知识交流讨论,与法官在线“零距离”交流,实现互动提升。
六是突出功能延伸,确保工作成效。为推进司法民主和阳光司法,拓展延伸人民陪审员工作职能,该院利用人民陪审员来于基层、经验丰富、人际关系广、群众信赖度高的有力因素,大力倡导人民陪审员参与诉调对接、信访接待、宣传普法等工作,形成一支社会和谐稳定的生力军。
在院机关和人民法庭分别设立人民陪审员调解、信访工作室,负责管理人民陪审员调解、信访工作,在多元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上,明确复杂疑难案件、社会影响较大的群体性案件必须由人民陪审员全程参与,力求程序更加民主、高效。人民陪审员在参与审判之外,还成为法院的调解员、监督员、调研员、宣传员,架起人民法院与百姓之间联系的桥梁。人民陪审员与法官共同开展法律“六进”活动,走进社区、村街、企业、学校,担起进村入户法制宣传教育和答疑解惑工作,预防化解矛盾,基本实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全县已涌现出无讼村街、无讼社区160余个,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政治相关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