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栏寄语
人民陪审员制度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在司法领域的重要体现。一直以来,它在司法实践中对于推进司法民主,促进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等方面产生重大影响。今年6月,特别是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来,廊坊两级法院深入贯彻落实廊坊中院党组和廊坊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马大壮同志,在廊坊市法院系统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政治集训会上的讲话精神,全力深化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廊坊法院以制定出台的《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使用办法(试行)》为契机,全面启动人民陪审员的推荐、抽选工作,并将“特殊选任”挺在前面列为重点内容,以此作为推动廊坊中院“司法民主推进工程”的重要抓手之一,进而将“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具体到审判实践中。在人民陪审员工作推动中,全市法院立足审判特点,结合自身优势,整合资源,集思广益,挖掘潜力,创新突破,呈现亮点,形成了“一地方一特色”局面,与司法民主推进工程"一院一品”形成呼应。为便于借鉴,将这些特色作法专门开辟【特色人民陪审工作】专栏,陆续予以转发推广,供大家借鉴。今天,推出的是第十篇——《统一制服、特殊选任、多点培训、经费列支一一文安法院“四个聚焦”促人民陪审员工作打上“文安印迹”》。
统一制服、特殊选任、多点培训、经费列支一一文安法院“四个聚焦”促人民陪审员工作打上“文安印迹”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而人民陪审员作为“不穿法袍的法官”,在与当事人在感情沟通和心理交流上有着天然的认同感,是体现法院工作全过程民主的关键环节。鉴于此,文安法院积极践行这一理念,坚持“四个聚焦”,着力打造新时代下,富有文安法院印迹的人民陪审员队伍,推动人民陪审员工作落地生根。
一、聚焦特殊选任,实现审判专业化
不同行业的人民陪审员参审,充实了法院审判队伍力量,将“社会各界智慧”凝聚于法院审判工作。因此文安法院严格按照选任范围及程序开展人民陪审员的选任、增补工作。在选任过程中,不仅注重陪审员的数量,还兼顾到新时期“特殊选任”人员质量。文安法院现有人民陪审员159人,其中研究生4人,高中以上研究生以下132人,高中及以下23人;特殊人才27人,党政机关54人,企事业单位85人,其他工作单位人员8人,无固定工作人员12人。积极吸收不同年龄、不同性别、不同学历、不同职业背景的人员,他们当中既有企事业单位的职工、教师、医生,及基层群众,还有行业里的专业人士,提升了“无袍法官”队伍结构的广泛性、均衡性和专业性。
二、聚焦司法礼仪,实现管理规范化
为强化人民陪审员的管理,文安县人民法院实行“政治部管理,业务庭使用”机制,把“严格管理、严格纪律、严格考核”的要求融于日常管理工作之中,并建立了日常工作机制,逐步完善了对陪审员相关工作的规范化管理。为规范司法礼仪,为陪审员统一制作陪审员西服、衬衣、领带及夏装,并发放了人民陪审员小徽章。
三、聚焦素质提升,实现培训经常化
为提高人民陪审员的专业性及参与感,通过岗前集中培训、座谈交流、庭审观摩,有效提升陪审员业务素质和陪审能力。由于疫情原因,在传统集中培训的基础上创新培训方式,建文安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工作群,指定专人定期发布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线上培训,同时在工作群发布工作动态、工作亮点、先进典型,实现讯息到位、资讯共享,使人民陪审员在充分了解法院工作的同时,增加职业荣誉感、获得感,切实提升其工作积极性。
四、聚焦经费列支,实现保障定期化
文安法院积极争取县委、人大和政府的支持,加强与县财政部门的沟通与协调,将人民陪审员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建立了规范的经费保障制度,严格按照“以案定补”按中院文件规定,定期发放补助,对经费单独列支、专款专用、按时足额发放,充分调动人民陪审员参审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