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安法院抓实四项措施 推动“廊坊经验”重塑工程走深走实
文安法院以“廊坊经验”重塑为抓手,充分利用县域现有大调解工作机制,确立诉外以治理效能为目标,诉内以司法调解为抓手,诉外化解当先,诉讼调解为保障,诉后维稳为防线的工作原则,加强诉源治理,在消化现有案件存量的基础上,控制并减少未来案件增量,为县域发展提供优质的司法服务和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盯准诉内,重构调解“新队伍”
一是扩大设立诉前调解室。依托诉讼服务中心设立行政纠纷诉前调解室、司法调解室、律师调解室、人民调解室四个诉前调解工作室,分别由行政、民事法官和值班律师、值班调解员入驻,负责调解当事人同意调解的行政、民事案件,努力把争议化解在诉前。二是打造“明星调解员”。返聘经验丰富的退休老法官,建立品牌调解室,开展诉前案件的调解、化解工作,做到当调则调,当判则判,及时公正化解社会纠纷。三是抓实特邀调解。聘请“五老人员”(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老知识分子、老政法干警)以及心理咨询师、婚姻家庭指导师、注册会计师、大学生志愿者等专业人士61人,作为特邀调解员充实了法院的调解队伍,成为法院司法调解与司法局人民调解网格有效搭网布线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多元解纷中起到关键作用。2022年6月底以来,特邀调解员共接收委派诉前调解纠纷182件,成功调解133件,调解成功率达73.07%,平均调解时长19天。
二、抓实诉外,探索调解“新模式”
一是构建社会矛盾综合调处平台。由乡镇政法委员主导,法庭调解工作站(原河北特色法庭)、司法所、综治办等部门参与,共同建立社会矛盾综合调处体系,创建多元一体的协调联动的调解机制,做到信息共享、资源共享,力量整合、部署统一,实现少诉讼、无信访、社会稳定的预期目标。二是推动成立专业调委会。与县司法局组织成立婚姻调解委员会、环境纠纷调解委员会、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对各调解委员会进行业务指导、组织培训,定期召开工作联席会,做到信息、资源、人员共享,以法律赋予的审判权促进调解委员会开展调解工作。三是建立“调解+司法确认”机制。对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开通“绿色通道”及时予以司法确认,对调解组织的调解结果赋予法律效力,有效维护人民调解组织的劳动成果,激发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热情。今年来办结医疗服务合同纠纷、工伤保险待遇纠纷司法确认案件各1件,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高度统一。
三、夯实基础,强化法庭“新使命”
一是巩固法庭纠纷化解“第一道防线”。人民法庭对本辖区内的传统民事纠纷进行调解,及时掌握每个村的纠纷动态,及时将相邻关系、婚姻家庭等传统民事案件消除在萌芽状态,防止矛盾进一步扩大,调解不成的案件,移送立案由员额法官审理。二是强化法庭参与社会治理“第一职能”。健全和完善人民法庭调解工作站(原河北特色法庭),与乡镇派出所、司法所、综治办协调配合,使法院参与社会综合治理的触角延伸到了全县的各个角落,共同担当起每个乡镇的社会综合治理职能,努力创建无诉讼乡镇村街。三是强化法庭法制宣传教育“第一任务”。各法庭定期到各村、街、乡镇以及集市做普法宣传工作,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让群众做到知法懂法守法。今年以来各法庭组织法律宣传共计20余次。
四、靶向源头,突出治理“新方向”
一是降低存量。针对近年来数量猛增的交通事故、金融借款、物业服务纠纷以及婚姻家庭、民间借贷、买卖合同案件,选派优秀法官,组建专业团队,加大对案件调解力度,能调则调,当判则判,加大执行和解和行政争议化解工作力度,尽快降低案件存量。二是提升能力。针对案件发展的新形势新特点,定期通过线上、线下等形式召开培训会,依法对特邀调解员、人民调解组织、人民调解员进行业务培训,规范调解行为,提高原发纠纷多元化解的能力和水平。三是减少增量。指派专业人员积极与金融机构、房地产管理部门、物业管理部门、交管部门等取得沟通联系,在发挥法律服务作用的同时,指导其合理、合法履行职能,对其经营行为予以必要的规范引导,减少其与相对人、管理服务对象之间不必要的法律纠纷,从而把控多发类案件源头,降低案件增幅,减少案件增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