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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高院胡华军副院长调研指导廊坊两级法院审判质效工作
  发布时间:2023-02-16 08:40:58 打印 字号: | |

2月14日至15日,省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胡华军带领省院审监二庭庭长张贵军及有关同志,到廊坊法院组织召开座谈会,调研审判质效工作,与廊坊两级法院就审判管理工作方法、审判团队组成运行、诉源治理等问题进行深入探讨,并到广阳区法院进行实地指导。廊坊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马大壮,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张凤岭陪同调研。

胡华军副院长对廊坊两级法院以司法公信力为抓手,深化各项改革,推动办案质效创优的做法给予肯定,与廊坊法院同志一同分析形势,研判任务。他强调,要全面加强审判管理。对标先进,细化措施,完善制度,切实发挥审判管理“指挥棒”、“安全阀”、“睛雨表”的作用,推动廊坊两级法院审判质效指标和营商环境评价指指标不断优化提升。树立问题导向,认真总结梳理审判管理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制约相关指标落后的内在原因,拿出切实可行的方法措施解决问题。着力构建院庭长齐抓共管、法官和审判辅助人员全员参与、审判管理职能部门充当管理中枢的“大审管”格局。要提升办案团队能力素质。加强提升法官司法能力水平的紧迫感,坚持领导带动及示范引领,激发审判团队工作积极性。对接京津,研究辖区各类型案件,通过“走出去”和“请进来”的方式,创新学习载体、拓宽学习渠道,发挥经验丰富的法官“传帮带”作用。加强“四类案件”监管,全面查清案件事实,准确适用法律,提升法官办案能力和水平。要提高执法办案质量。深化“三大工程”建设,抓住审判质量鲜明主题,把案件评查作为提高案件办理质量的重要抓手和常规动作,通过案件评查,有效提升案件质量和司法公信力。克服机械办案、就案办案,注重案件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相统一。加强院庭长监管管理,及时掌握案件审理动向,履行好监管职责,强化集体化行权,促进裁判统一。


 
来源:廊坊中院
责任编辑:高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