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7日,廊坊中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听取司法民主推进工程重点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讨论《关于做好人民陪审员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切实保障特约监督员依法履职的若干规定(试行)》《关于加强司法听证工作的实施办法》三个草案,推动各项工作规范有序开展。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马大壮主持会议并讲话,强调要以司法民主推进工程为改革牵引,从更新理念、创新制度、务实举措入手,探索司法领域全过程人民民主新路径,促进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
廊坊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马大壮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上,廊坊中院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分别对人民陪审员、特约监督员和司法听证三项重点工作进行了详细汇报,并就人民陪审员工作实施意见、特约监督员依法履职的若干规定和司法听证工作实施办法起草情况进行了简要说明。与会人员对三个草案展开了讨论交流,形成了一致性意见。
会议强调,一要以实施意见为纲,推动人民陪审员实质参审。提高政治站位,把人民陪审工作作为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具体举措,在人民陪审员选任、培养、考核、保障四方面下功夫、做文章,突出特色选任,完善审判庭软硬件设施,推动“七人合议制”适用走深走实。紧盯参审环节,挖掘典型案例,加大宣传力度,扩大人民陪审员实质参审影响,推动人民陪审员制度落地见效。二要以若干规定为尺,促进特约监督员履职有力。加强特约监督员选聘工作,定期公示特约监督员名单,保证选聘工作公开透明、监督工作有力展开。主动加强沟通联络,及时了解特约监督员履职情况。适时召开特约监督员座谈会,全面汇报法院工作,征求意见建议。做好服务对接,为特约监督员依规履职提供有力保障,提高特约监督员履职尽责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三要以实施办法为要,确保司法听证会有序运行。规范各类司法听证会议程序,加大破产审判、执行工作、国家赔偿等重大疑难案件的听证力度,推动社会各界群众广泛参与司法、监督司法。通过听证,让案件当事人充分发表意见,让听证参与人深度参与司法活动,帮助法官倾听各方意见、明辨案件事实,运用群众智慧辅助执法办案,提升司法公信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