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4日上午,在第53个“六五环境日”到来之际,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生态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工作新闻发布会,通报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情况并发布典型案例。廊坊中院民四庭庭长杨帆作主题发布并回答记者提问。政治部副主任、新闻发言人高占国主持发布会。
会议介绍,去年以来,廊坊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刑事犯罪案件呈明显下降趋势。2023年审结一审涉生态环境资源刑事案件46件,其中盗伐林木罪2件,滥伐林木罪3件,非法狩猎罪10件,非法捕捞水产品罪5件,污染环境罪21件,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1件,非法采矿罪2件,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陆生野生动物罪1件,非法占用农用地罪1件。2024年1-5月份审结一审涉生态环境资源刑事案件22件,其中滥伐林木罪1件,非法狩猎罪6件,污染环境罪8件,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4件,非法占用农用地罪3件。
会议指出,面对廊坊市在拱卫首都环境安全、建设京津冀生态之城中承担的特殊使命任务,去年,廊坊中院结合全市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实际,进一步深化环境资源案件集中审理改革,将辖区内涉白洋淀流域的大城县、文安县、霸州市、安次区、永清县、固安县的一审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案件统一指定由大城县法院管辖。此举措在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前期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
在机制建设方面,廊坊中院与市检察院等八部门联合签署《关于加强廊坊市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处置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建立完善了生态环境保护案件会商研讨、涉生态环境保护纠纷多元化解、涉生态环境保护案件执行联动等机制。香河法院与京津等五家法院联合签署《加强大运河保护司法协作框架协议》,确定了跨区域诉讼服务协作、环境资源审判协作等机制。为协助党委、政府及时准确把握全市生态文明建设绿色发展中执法的现状,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去解决相关问题,切实保障廊坊生态文明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会议强调,加强新时代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是人民法院提升司法水平、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重要抓手,是推动美丽中国建设和绿色发展的重要举措。廊坊两级法院将努力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重点打击6类违法犯罪活动,加大财产刑的判处力度,为构建和完善具有中国特色和国际影响力的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体系,贡献廊坊法院的智慧和力量。
会议还发布了于某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案、褚某宾王某立滥伐林木案等三起生态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典型案例。
河北电视台、长城新媒体、燕赵都市报、网易新闻、廊坊日报、廊坊新闻、廊坊都市报、廊坊零距离、廊坊生活帮共9家新闻媒体记者参加发布会。